時間:2022-11-15 點擊: 次 來源:農業農村部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按語:為加強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2022年11月11日農業農村部對2017年出臺的《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617號公布。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執業獸醫和鄉村獸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是指評價申請執業獸醫資格人員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考試。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由農業農村部組織,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 第三條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類別分為獸醫全科類和水生動物類,包含基礎、預防、臨床和綜合應用四門科目。 第四條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具體考試報名、時間、類別、方式等由農業農村部設立的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并在考試舉行三個月前向社會公布。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發布考試公告、確定考試試卷等。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承擔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擬定考試政策,監督、指導和協調各項考試管理工作,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等。 第六條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領導下,具體負責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技術性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擬訂考試大綱、試卷藍圖,開展命題、組卷相關工作;(二)建設、管理執業獸醫資格考試信息管理系統和考試題庫;(三)承擔制卷、發送試卷、回收作答結果、閱卷評分等考務工作;(四)統計分析考試試題、成績等相關信息; (五)指導考區和考點的考務工作; (六)遴選和培訓命題專家; (七)向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報告考試工作;(八)承辦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以各?。ㄗ灾螀^、直轄市)為考區,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本考區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本考區執業獸醫資格考試; (二)指導、監督和檢查本考區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三)發布本考區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公告;(四)制定本考區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實施方案;(五)指導考點做好考試保障工作; (六)頒發執業獸醫資格證書; (七)向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報告考試工作。 考區下設考試辦公室,具體負責本考區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的事務性工作。 第八條 以設區的市或者直轄市的區(縣)為考點。設區的市或者直轄市的區(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本考點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第九條 考區、考點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機構具體承擔。 將考試考務工作委托第三方機構承擔的,應當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對其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十條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以及考區、考點應當有計劃地開展考試考務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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